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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条款 | GTC

一般交易条款

法兰克福豪华轿车服务
运营方:

German Limousines Network GmbH & Co. KG
Bergstraße 5
63785 Obernburg am Main

电话:+49 (0) 6022 508 7000
传真:+49 (0) 6022 508 7001
邮箱:service@german-limousines.com
版本:2016年6月

German Limousines Network GmbH & Co. KG(以下简称“GL”)是豪华轿车服务提供商。除非另有约定,以下一般交易条款(以下简称“GTC”)适用于客户(同时为德国民法典第14条所定义的企业客户)与GL之间所有服务,特别是班车、租赁巴士或租赁汽车的人员运输,以及乘用车或巴士的游览服务和活动管理相关服务。GTC同样适用于未来的业务关系,即使未再次明确约定。客户的一般交易条款不适用,即使GL未明确反对。只有GL书面确认,客户不同或相抵触的一般交易条款才成为合同一部分。对于德国民法典第13条定义的消费者,适用法律规定。

  1. 合同成立;服务内容 GL的报价不视为合同要约,而是邀请客户提交有约束力的订单。客户可通过书面、电话或在线预订表格下单。客户对订单承担两周的约束力。GL仅通过耐久介质(如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确认订单;口头接受仅在随后耐久介质确认范围内有效。如确认内容与客户订单有重大差异,需客户明确接受以成立合同;轻微差异则以确认内容为准,客户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合同服务范围以GL声明为准,第2条不受影响。任何补充、修改或附加协议须书面形式。

合同服务不包括:

  • 对乘客的看护,尤其是儿童、青少年及需要帮助者
  • 对客户或其随行人员带入或遗留在车内或行李箱内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的监督或检查
  • 装卸行李时的看护
  • 关于所有乘客适用的规定(如外汇、护照、签证、海关及健康规定)及其遵守的告知
  1. 合同成立后服务变更 若变更原因非GL恶意导致,且变更对客户合理,GL可变更合同服务,并通知客户变更内容。
    客户变更服务须经GL书面同意。
  2. 客户义务 下单时,客户须提供所有执行订单相关信息,如地点、日期、人数、所需车辆、行李数量等。后续信息须在合理时间内以最终版本提交。GL无义务核实信息准确性。
    客户使用GL车辆时须遵守安全及秩序要求,确保自身、司机及他人安全。客户对其随行人员行为负责。安全起见,须服从司机指示。若客户或随行人员行为不当且未改正,GL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书面通知,司机可口头宣布。GL有权要求全额费用,但须扣除节省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收益。GL可收取100%费用作为补偿,客户可证明实际费用较低。因车辆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害赔偿权利不受影响。
    若乘客无视司机合理指示,危及安全或秩序,GL可拒绝继续运输,客户无权撤销合同。
  3. 价格及付款条件 除非另有约定,价格不含执行订单产生的附加费用,如停车费、通行费、渡轮费及客户或随行人员另行委托的费用。客户变更服务产生的额外费用另行计费。因客户或随行人员造成车辆损坏或污染的费用另行追偿。
    发票收到后即刻付款。适用法律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付款方式包括现金、银行转账(至发票指定账户)、货到付款、信用卡或支票。预付款亦可接受。
    仅当客户的反诉权无争议或已被法院确认时,方可扣款或抵消。
    若客户未按时付款或GL获知客户资信有疑,所有款项立即到期。GL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除非客户预付或提供充分担保。
    客户无权扣留保证金。
  4. 解除合同及取消费用 客户可随时在行程完成前解除合同。GL有权要求约定费用,包括客户未通知未按时使用服务。GL须扣除节省费用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收益。除非另有约定,GL可按以下比例收取取消费:

巴士/斯宾特:

预订日30至15天前取消:10%  
预订日14至8天前取消:25%  
预订日7至4天前取消:50%  
预订日前72小时内取消:75%  
预订日前24小时内取消:100%

豪华轿车/面包车/SUV:

预订日前24小时内取消:100%

GL可证明扣除节省费用后仍有更高损失。客户可证明GL索赔过高。
若行程开始后服务变更不可避免且客户无法接受,客户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影响其他权利。若客户原因严重影响服务,GL亦可解除合同。此时,GL应客户要求负责送回起点,且仅限合同约定交通工具。其他重要原因解除合同权利不受影响。GL根据第3条第2款的解除权亦不受影响。
  1. 责任 GL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合同内外责任,轻微过失仅限于违反合同核心义务造成的损害。核心义务是指合同正常履行的关键,客户可合理依赖其履行。违反核心义务时,责任限于合同签订时可预见的典型损害。
    德国《公共客运法》第23条不受影响。财产损失责任一般排除,除非损失超过每位乘客1,000欧元且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德国《道路交通法》第7条不受影响。
    GL责任排除或限制亦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
    生命、身体或健康受损及明确保证不受责任限制。
    客户对其携带物品造成的损害负责。
    不提供货物运输。客户或随行人员携带行李时,GL对行李损坏或遗失不承担责任。
  2. 服务延误与中断

因不可抗力或使GL服务严重受阻或不可能的事件(如技术故障、恶劣天气、法律规定、罢工、封锁、示威、异常交通拥堵等)导致的延误或中断,GL不承担责任,即使有明确期限或约定。GL可延期履行服务,或对未履行部分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 条款部分无效;管辖权;适用法律;其他 若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若客户为商人、公共法人或公法特别基金,所有合同相关纠纷专属管辖地为阿沙芬堡;GL保留在其他有管辖权法院起诉权利。客户若在国外亦同。
    合同签订及履行适用德国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由于国际业务关系,GTC亦在GL官网提供英文版。如英文与德文原文有异,以德文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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